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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司法局优化制度供给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制度之基

2021-06-11 09:30 宜昌市司法局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围绕全面开展规章清理、全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扎实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制度之基。

一是全面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本次规章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均要对已制定的规章开展审查,同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同时结合宜昌工作实际提出清理意见或建议。当前正在意见收集阶段,市司法局将汇总各方意见并审查拟定清理结果,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公布。

二是全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我市制度建设、政策措施落实的主力军,经初步统计,市县两级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约2000余件,其中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范性文件216件,各县市区政府1400余件,市政府各部门400余件。2020年以来我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法典施行、省委巡视整改等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次全面清理,印发了宜府发〔2020〕4号和宜府发〔2020〕10号两个清理决定,共计废止文件86件,修改15件,确保文件符合上位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

当前国务院、省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21〕4号)的规定,政府系统要在2020年8月已开展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审查论证、审议批准、发布等后续工作,查漏补缺,应清尽清。当前,市政府本级的清理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相关制度的查漏补缺工作以及新制定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督促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审查论证、审议批准、发布等后续工作。

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面审查各部门提交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拟定并提请市政府于4月2日印发了《宜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1〕19号),发布了第一批目录将78项证明事项纳入市级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并提出了后续工作要求。下一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完成目录发布与实时更新、办事指南和承诺书发布、提交实施情况报告等各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审查,依法依规完善惩戒机制,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全面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市司法局自2021年开始承接市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会议议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当前已经开展了多份文件的审查。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并适时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与市场监管局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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